经临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331082002203001 |
宗地面积: |
2078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浦西路东侧、环山路南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8≤容积率≤2.2 |
建筑密度(%): |
≤25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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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住宅用地 |
投资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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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8790万元 |
加价幅度: |
0万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09月06日 至 2013年09月26日 到 临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区土地招投标窗口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09月06日 至 2013年09月26日 到 临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区土地招投标窗口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9月26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9月26日11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3年09月26日15时30分 在 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区一号开标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二、本次出让地块采取增价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如遇报名不足三家,则转为挂牌报价出让。拍卖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包括配套设施费和土地契税。 三、中标单位受让土地后,根据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的(大洋街道)临开规设函[2013]22号编制建设方案。本地块规划设计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45734平方米,建筑总高(自室外地平算起):≤55米。 四、凡临海市域范围内二级及以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资格审查后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有囤地及闲置土地、有行贿纪录和目前尚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除外)。中标后竞得人以该企业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到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区(土地招投标)窗口获取,或登录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hztb.gov.cn)下载相关资料。此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临海市国土资源局网站(www.lhgtzyj.gov.cn)、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hztb.gov.cn)、中国临海网站(www.linhai.gov.cn)发布。 六、竞买者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的还应携带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报名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才准予报名。 七、竞买者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9月26日上午11时止,到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区(土地招投标)窗口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将确认其投标资格。成交者保证金充当出让金,余额出让金和土地契税自成交之日起30天内全部缴付清,未成交者则于竞投后五天内凭身份证和保证金凭证如数退还(不计息)。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户名:临海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各开户银行如下:中国农业银行临海市支行,账号:930101040003353。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01000105503123;投标保证金缴款人名须与报名人相一致。 九、竞得人成交后凭成交确定书、交地确定书、土地出让金与契税票据到临海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的时间为2013年9月26日下午3时30分,地点为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区一号开标室。 十一、联系方式: 土地招投标窗口联系人:黄女士(电话:0576-85280089) 实地踏勘联系人:严先生(电话:0576-85131877) 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蒋先生(电话:0576-85280268)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